厦门登尼特公司注册服务:代办厦门外国人工作签证、外国人工作签证申请流程:
外国人分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外国专人才(B类)和其他外国人员(C类)三类,实行分类服务和管理。 第六条 外国高端人才(A类)是指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科学家、科技领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高精尖缺”外国人。外国高端人才(A类)年龄不受限制。主要包括: (一)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的。 (二)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等有关规定的。 (三)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4倍的外国人才。 第七条 外国专人才(B类)是指属于本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急需,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专资格证书的外国人才。外国专人才(B类)年龄不受限制。主要包括: (一)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专人才(B类)标准的。 (二)在国内或国(境)外知高等院校毕业,获得学士(含)以上学位,在本省工作或创新创业的外国应届毕业生。 (三)外国语言教学人员,从事其母语国母语教学,并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1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其中,取得教育类、语言类或师范类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或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的,可免除工作经历要求。 (四)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收入3倍的外国人才。 第八条 其他外国人员(C类)是指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结合本省自贸区(港)建设所需,满足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各类技能实用型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 第九条 其他外国人员(C类)可采用人才指导目录、计点积分制、劳动力市场测试、配额等外国人才评价管理制度,依据“外国人来海南就业岗位目录”(以下简称岗位目录)进行管理。岗位目录由省级科技(外专)部门会同其他部门定期编制和发布。聘用单位根据岗位目录聘雇所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