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焦化重油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高温煤焦油加工所得重质馏分与煤沥青调配的混合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99 焦化油类产品取样方法
GB/T 2281 焦化油类产品密度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977 焦化产品术语
GB/T 24209 洗油粘度的测定方法
YB/T 5172 木材防腐油试验方法 闪点测定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 997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焦化重油 coking heavy oil
高温煤焦油加工所得蒽油馏分与煤沥青调配的混合油。
4.技术要求
4.1 焦化重油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 需方对产品质量另有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5.试验方法
5.1 密度的测定按GB/T 2281规定进行。但密度的平均校正值为0.0006。重复性不大于0.004g/cm3。
5.2 闪点的测定按YB/T 5172规定进行。
5.3 粘度的测定按GB/T 24209规定进行。但试验温度为100℃,粘度计外容器中的液体采用丙三醇。粘度的重复性为:试样流出时间每100s不得超过3s。
5.4 发热量的测定按附录A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 焦化重油的质量检验由供方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需方有权按本标准对收到的焦化重油验收。
6.2 试样的采取按GB/T 1999规定进行。
6.3 数值修约按GB/T 8170规定进行。
7.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7.1 产品装入洁净的槽车或船中发给需方。
7.2 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证明书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标准编号、批号、车(船)号、供方名称、地址、发货日期和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
7.3 本产品是可燃性液体遇火能燃烧,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远离火源和火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