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泼一瓢冷水
企业附属实验室,能不能以企业“法人授权”的形式申请CMA?
泼冷水:不能,你想多了!
2、“不服气”的理由
RB/T 214条款4.1.1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很多人都会拿这个条款进行反驳,言之凿凿,立论惶惶!
3、把要求看明白
依据:
《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
二、关于检验检测机构主体准入条件
(二)若检验检测机构是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可由其法人授权,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其对外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的法律责任由其所在法人单位承担,并予以明示。
(三)生产企业内部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之内。生产企业出资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应当遵循检验检测机构客观独立、公正公开、诚实守信的相关从业规定。
看清楚:
非独立法人特指: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
和我们普通人是没关系的,不要凑热闹!
4、怎么办?
把企业内部的实验室注册成独立法人就可以了,以独立法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