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口前期准备工作:
1、应了解拟进口的食品是不是在允许进口食品目录之内,具体可参考海关网站《中国允许进境食品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
2、如果拟进口的食品在允许进口食品目录之内,应判断该食品品种是否允许从某口岸入境,目前口岸可以进口我国允许的所有进口食品品种。如果从其它口岸进口,请咨询当地检验检疫局
3、进口食品之前,应办理检疫审批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食品进口具体流程:
1.应了解拟进口的食品是不是在允许进口食品目录之内,具体可参考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中国允许进境食品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
2.如果拟进口的食品在允许进口食品目录之内,应判断该食品品种是否允许从某口岸入
境,目前口岸可以进口我国允许的所有进口食品品种。如果从其它口岸进口,请咨询当地检验检疫局。.
3.进口食品之前,应办理检疫审批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食品进口注意事项:
1.食品应来自指定的产地和包装厂。
2.食品包装箱上应标注或有标识注明食品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3.食品品种应与许可证许可的内容相符,数量不得超过许可的数量,不得夹带未经审批的食品种类。
4.水果应不带土壤枝、叶以及中国关注的病、虫杂草等危险性有害生物。
5.水果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
6.办理输出国/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注意:用集装箱装运的,应在证书上体现集装箱号;证书上的收贷人和已办理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上的收货人和签订贸易合同者应三者一致;如果双边协议有要求在证书上体现特殊声明的,应声明。
7.双边协议有特殊要求的,按双边议定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