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荣 石上梅 张庆生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北京100050)
世界卫生组织药品标准专家委员会于1975年提出了“有关化学对照品建立、保存及分发的指导原则”。“指导原则”是由世界卫生组织化学对照品合作中心(瑞典)起草,该中心负责提供国际化学对照品(icrs),这些icrs主要用于国际药典。提出“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为了促使不同国家和地区负责化学对照品的相关机构进行相互合作并协调一致起来。
由于下述原因,1982年对“指导原则”进行了修订:
1.为满足不同国家和区域药典的各自要求,需建立世界卫生组织icrs名单之外的化学对照品;
2.icrs的及时提供也有一定的难度;
3.世界卫生组织化学对照品合作中心(瑞典)建立icrs这一工作需要由各个国家和区域的实验室进行,“指导原则”可以确保各实验室所做工作的完整、一致;
4.以适应药品及分析方法的变化与进步。
采用化学对照品(crs),其目的是为了按药典及药品质量标准要求,获得准确的、可重现的分析结果。这些crs通常是由国家或地区药品管理机构指定的实验室进行制备和发放的;“指导原则”认为,不管是在鉴别试验还是纯度检查,亦或是药品的含量测定,crs的使用都应视为相应实验整体的一部分。
crs的建立须依据分析结果及其评价报告,这些报告通常应由药品管理当局审查批准。通常每一种crs的建立都有其特殊分析目的,由发放单位规定;如果被用作它途,则由使用者自己负责。每个crs的说明书要包括使用注意。
crs的制备应当遵从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包括生产管理规范(gmp)和实验室管理规范(glp)。
目前,该“指导原则”适用于一级化学对照品及二级化学对照品。一级化学对照品是指在特定的背景下具有适宜的质量、其量值无需再与另外的标准物质进行比对的crs(a designated primary chemical reference substance is one that is widely acknowledged to have the appropriate qualities within a specified context,and whose value is accepted with out requiring comparison to another chemical substance)。
二级化学对照品是指经与一级化学对照品对照而得来的crs。对二级化学对照品进行确证的范围及检测的程度要小于一级化学对照品。除其它因素外。也可将其称为“工作标准品”(a secondary chemical reference substance is a substance whose characteristics are assigned and/or calibrated by comparison with a primary chemical reference substance.the extent of characterization and testing of a secondary chemical reference substance may be less than a primary chemical substance.this definition may apply inter alia to some substances termed“working standards”)。
1 一级化学对照品指导原则 1.1 对于建立crs必要性的评估crs的制备、标化、保存、分发是一项费时费力的工作,因此在建立某一种crs前,首先应对其必要性进行评价。目前在药品质量标准中要求使用crs的方法有:红外分光光度法:鉴别/定量;紫外分光光度法:定量;仪器或目视比色法:定量(可见光);色谱法:鉴别/定量;采用其它分离技术的定量法(其分离效果取决于化合物在溶剂相中的分配比,且随时间、实验室不同而变化);滴定法测定含量(采用重量而非化学计量关系的滴定);旋光法定量;测定某些成分比例固定的样品,如顺、反异构体等。
1.2 crs原料的选择在纯度合适的条件下,原料可以从1批或多批产品生产过程中选出。作为crs仍需进一步精制纯化。
crs的纯度要求取决于其用途。如,鉴别用crs无需很高的纯度,因为少量杂质不会对测定产生明显的影响。反之,含量测定用则要求高纯度,通常以干燥品或无溶剂残留计算的纯度达到或超过99.5%是理想的含量测定用crs。在决定一种物质是否适合作为crs时,首要考虑的是其中的杂质对于采用的非特异性定量法有无影响。如果杂质的理化特性与crs的主成分相近,则不妨碍此crs的应用;相反,杂质有显著的特异性,即使痕量,也不能采用。在提供原料时,随原料还须附以下资料:检测方法的全部资料(coa),包括数据的建立、采用的平行测定的数目,相关的谱图等;最佳贮存条件及稳定性(温度、湿度等);有关吸水性研究的结果或原料的吸潮性;加速稳定性实验结果;杂质的鉴别方法:杂质所占的百分比;现行的物质安全性数据手册(updated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中所列出的有关危害健康的资料。较为理想的方法是所发放的crs是由同一批样品得来的。这就要求相互之间交换有关制备、来源、有效性、条件等资料。
1.3 crs的评价某种化合物是否适合作为crs使用,是要由发放单位进行仔细评价的,要尽可能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以获得可靠的数据来保证该化合物可以作为crs使用。对该化合物鉴定所采用的实验内容,取决于该化合物用于何种目的,由各个独立实验室决定。
1.3.1 鉴别用crs用作鉴别的crs(如红外、色谱分析等),如果纯度允许,可以从生产过程中选一批质量好的化合物作为原料,可要求供应者做进一步的纯化。crs至少应由一个实验室采用药典或相关标准中的方法进行检验。
1.3.2 用于纯度检查用于检查杂质—相关物质/挥发性物质的方法较多,根据方法的不同,对crs的要求也不同,如:薄层色谱法(tlc),纯度至少90%;高效液相(hplc)或气相(gc)色谱法,纯度则要求更高。如果是首批crs,则须做相应的化学、理化试验,诸如质谱(ms)、核磁共振谱(nmr)、元素分析等。
1.3.3 用于含量测定如果采用比色法、hplc、gc或uv法进行含量测定,对crs的要求较严:至少3个或以上实验室进行标化;采用不同的方法不同的仪器,其中包括药典方法;如果采用非特异性含量测定方法(如比色法或uv法),必须采用相对吸收度或相对反应率来检查杂质百分比。如果是选择性的定量方法,重要的是测定杂质的含量,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尽可能采用适合的方法(绝对法)来测定此crs。对于酸或碱性的样品,采用酸碱滴定法测定较为简单,也可采用其它化学计量反应方法来测定;某些情况下采用相溶解度法或差热扫描法亦可。
水分、有机溶剂残量、无机灰分及有机成分的总含量应达到100%。对大多数用于含量测定的crs,其含量可以实测值来表示。如以非特异性方法检查crs,须测定水分、有机溶剂残留量;对于选择性的定量方法,除上述2项外,还须测定杂质含量。
1.3.4 用于仪器的校准当某种crs用作校准物质时,对其鉴定方法与含量测定用crs相似。需几个实验室采用不同方法不同仪器测定其纯度是否合适。当确定此化合物适宜作为crs用时,须采用适当的仪器给出恰当的数值。
1.4 用于评价crs的物理化学方法确定某种化合物是否适宜作crs用,就要建立相应的检测方法。所用的方法分为2类:鉴别方法和测定纯度的方法。就大多数方法而言,即或没有鉴别出杂质,此化合物的纯度也不能以绝对数值表示,实验报告给出的数值是基于不同实验方法数据得出的近似值。
1.4.1 用于鉴别crs的方法当鉴定某种化合物是否可以作为crs时,分子结构已确定,则可以通过与化合物红外谱图的比较来确认,但对有多种构型存在的应加以注意;也应比较其它谱图,如核磁共振、质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