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许可证,全称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是用于经营网络视听业务的许可证。该许可证是经批准设立的广播电台、dianshi台或依法享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格的网站可以申请的。
根据《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网络视听经营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从事网络视听经营服务,应当取得广播电影dianshi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
申请网络视听许可证的条件包括:符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总体规划、布局合理;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设备、场所及必要的专业人员;拥有与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相适应的合法有益的内容资源;有健全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播出管理制度以及体现民族特点、时代特征和社会效益的业务管理办法;有能够满足业务需要的传输覆盖网络和信息网络;具备与广播dianshi传输网络向互通的直播weixing平台以及移动通信网络、固定通信网络、微波通信网、有线dianshi网、weixing或其他城市网、广告网、局域网等信息网络相连接、覆盖全国的能力;有健全的收视率调查统计机构和机制;对有害信息能够进行及时的鉴别、过滤,使其不能进入系统平台;有与其服务规模相适应并与服务对象数量相匹配的服务能力,以及具有同时向同一服务对象提供不间断服务的能力;在相应从业机构中,其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网络视听许可证的条件包括:
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国有控股单位包括多家国有资本股东股份之和juedui控股的企业和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无外资。
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
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或专业背景。申办单位的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符合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网络视听许可证的流程和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申请者前往当地相关机构或部门了解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