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特定产品进入流通所附带的许可证中,产品是否符合统一要求的专家结论中,通常有由Rospotrebnadzor及其地区分支机构发布的专家意见。该公共机构在保护人类福利和消费者权利方面拥有控制和监督权。此类文件在功能上取代了早期(关税同盟生效之前)的卫生和流行病学结论。目前,国家注册证书是针对单独的产品清单强制颁发的,并且在自愿的基础上,产品或商品的质量由专家意见确认。
专家意见是确认产品或产品符合统一卫生、流行病学和卫生要求的一种可选形式。专家意见的法律效力遍及关税同盟全境。
为了使专家意见在认证过程中被认为有效(合法),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提出的认证机构必须在某个认证体系的要求领域拥有适当的证书(认可)(在评估技术法规的符合性时,必须获得该法规文件的认可);
2、认证机构必须在国家登记册中登记;
3、测试实验室还必须在同一领域获得认可,并且还必须有注册号(包含在登记册中);
4、认证中心的专家必须拥有起草意见和进行分析的证书,并且是上述领域的专家,并且是在收到申请的认证机构中按照合同条款工作的全职员工来自申请人。
专家意见的发布方式与证书相同,基于所进行的测试,并且可能涉及完全不同的实验室研究领域。
如今,俄罗斯有几份与某些类型的专家意见相关的文件:
1、关于原产国;
2、关于含酒精物质;
3、关于臭氧含量;
4、植物检疫;
5、兽医;
6、卫生流行病学或个人卫生;
7、进口检疫等
专家意见通常包含以下强制性信息:
1、有关专家组织的信息;
2、有关专家委员会或进行审查程序的专家的数据;
3、实施专家评估程序的理由;
4、评估活动的地点和评估程序的时间;
5、货物的卫生和流行病学特征;
6、产品名称及其相关信息;
7、经营条件和范围;
8、制造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