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临淄热电厂有限公司7#备用锅炉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工程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 项目概况
1、拟建项目
建设项目名称:淄博市临淄热电厂有限公司7#备用锅炉项目
本项为淄博市临淄热电厂有限公司备用锅炉项目,位于淄博市临淄热电厂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需另外选址,不需新征用地。本项目新上7#备用锅炉为CG /9.81/240-M6型锅炉,总投资8000万元,7#备用锅炉仅在现有锅炉故障检修时启用,全厂外供热负荷不变,不新增运行时数、燃煤量和污染物排放量。
2、现有工程
淄博市临淄热电厂有限公司现有2台240t/h煤粉锅炉,配2台25MW背压式发电机组,供热能力391.06t/h,年供电量约279.6GWh,可满足临淄西部城区和齐鲁化工区热负荷需求,符合《淄博市热电联产规划》的相关要求。2016年8月10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以鲁环验〔2016〕58号对项目一期予以验收;2017年8月,淄博市环保局临淄分局以临环验〔2017〕64号对#5、#6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及湿式电除尘工程予以验收;2018年5月23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以鲁环验〔2018〕6号对改扩建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予以验收。煤粉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烟气经SCR脱硝工艺+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后,通过150m高排气筒排放。化水车间废水中和后回用,锅炉排污水经排污扩容器后及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均排入美陵环境科技(淄博)有限公司处理,脱硫废水用于吸收塔补水和降尘。固体废物妥善处理,不外排;采取消声、隔声及减振等降噪措施。
二、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淄博市临淄热电厂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淄博市临淄区大武路120号
联 系 人:石光遵
电 话:13969327802
三、 环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日照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日照市烟台路88号
四、 公众意见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本公示下方(见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提交。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提交:
1、电子版意见,可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lzrd6292006@163.com
2、纸质版意见,可邮寄至建设单位,邮寄地址:淄博市临淄区大武路120号,邮编255414。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3439059534.docx
公示发布单位: 淄博市临淄热电厂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