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申领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非高危行业);
3、工商部门核发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行政管理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申办材料:
1、申请报告;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拟的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及其安全评价文件(出租方为化工企业的,应提供承租方与化工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安全技术措施相匹配的证明材料);
4、主要负责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技术人员职称、学历及其培训合格等复印件。
6、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材料。
三、受理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回执》。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申请资料。
(二)市安监局自收到完整齐备的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决定并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
四、颁发证照:
《危化品从业资格证》、《危化品运输资格证》由市安监局统一印制发放,《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由县区局核发,《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由县区局核发。《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剧毒化学物品购买准购证》(以下简称"两票制")分别由市公安局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