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Sudan)领事馆分销商授权书双认证、苏丹(Sudan)领事馆分销商授权书双认证
大使馆和领事馆所认证出的文件在该国`家一样承认,所以出口的商业文件,驻北京大使馆、上海领事馆、香港领事馆都可以一样做认证的,不同的是北京是大使馆,其它地方的是领事馆,有些国`家只有北京设大使馆,在其它地方没有领事馆,由于北京设馆的国`家更多,所以出口企业商业文件很多都是在北京馆认证的。 所以,大家常见的词:使馆认证、领事认证、使馆加签、领事馆盖章,大家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同一表面意思。
目前,在我国办理涉外文件的领事认证还需要先到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办理认证,确认我国公证机关或某些特定机关的签章属实,然后送到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由于出口企业的使领馆不在同一地区,不同国`家的使领馆又有不同的要求。给我国出口企业办理领事认证带来诸多不便。为了给出口企业提供便利,早在08年代初就开展了代理领事认证业务,并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素以认证快速、质高方便的工作风格为出口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服务,赢得广大出口企业的信赖和欢迎。
什么是涉外商业单据认证? 涉外商业单据认证是指应进口商或信用证的要求,贸促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涉外商业单据予以审核并认证。 商业单据认证是贸促会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经贸经营权的企业以及检验机构、保险公司、外运公司等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用于出口结汇的商业单据进行认证。 由贸促会认证的商业单据包括商业INV、提单、商业数量及重量证明、各类运输证明及单据、装箱单、检验类证明(由具备出证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所出具)、屠宰证、保险单(由保险公司出具附有保险条款的正式保险单)及其他用于结汇的商业单据。
使馆认证个别国`家的特殊要求: *巴基斯坦使馆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认证; *哥伦比亚使馆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认证; *科威特使馆要求发票必须与产地证及白色产地证一起认证,蓝色产地证必须与白色产地证一起认证 *利比亚使馆单认产地证需附正本发票,按发票金额收费; *印度尼西亚使馆在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的文件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销售证书、GMP证书、营业执照、授权书、产品承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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