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常检查维护
日常检查维护包括清洁、修理、油漆、每周巡检等工作,由专职的责任维护人执行。每周巡检应检查所有的压力表、操作装置、报警系统设备和灭火控制装置仪表等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检查管道和喷嘴是否完整无损或畅通,并确保它们在原设计位置上。
每周巡检尚应对封闭空间的情况及存放使用的可燃物进行核查,看其是否符合原设计要求。
一旦发现问题,责任维护人应立即向主管工程师和安全保I干部汇报,以便及时解决。
二、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主要包括半年检、年检及其他检在。
1.半年检
系统投入使用后,每隔半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操作试:验。检查项目包括:用称重法或液位测量器测定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质量,当任一瓶灭火剂量净重损失超过该瓶设计值的5%时,必须对该瓶进行再充装或更换;通过压力表检查卤代烷灭火剂储存容器内的压力,如果压力损失大于设计值的10%时,应充装氮气;对主要部件包括压力控制装置、灭火控制装置.报警设备等,应分别进行无破坏性的单元操作试验。每次检查结果,应有详细记录,并注明检查日期。
2.年检
每年应由有经验的专家对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联动试验。年检项目与半年检相同,联动试验是指除喷射灭火剂之外所有的探测、报警、启动、控制操作的联合动作试验。
3.其他检查
每隔几年(一般3~5年)对各阀门进行动作试验,检测对容器阀进行试验时,先将启动头部分与阀体分开,旋上试验接头,然后打开容器阀,控制启动气源即沿管路进人容器阀启动头的活塞上腔。这时注意观察闸刀的动作。若情况良好,方可继续使用。
卤代烷灭火剂应按有关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定期抽样监控检验。当发现灭火剂变质或已超过有效使用期时,必须进行再充装。
对灭火剂储存容器应分别按《 钢质无缝气瓶>、《钢质焊接气瓶》等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定期维护、定期检查与水压试验。当发现储存容器已不能作为压力容器使用时,必须更换新瓶。
如果发现二氧化碳灭火剂变质或已超过有效使用期限,则必须进行更换。
三、维修记录与报告
1.维修记录
无论是日常检验、每周巡检、半年检、年检以及灭火剂和储.存容器的监控检验,均需由责任人记录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及修复情况,并签字备案。系统修复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专家负责,并签署修复人员姓名和日期。
2.报告
凡发现系统有重大缺陷、故障及以后的修复结果,均应及时向当地消防主管部门报告。当系统需扩建、改装或以新型系统替代以及灭火剂或储存容器需要更新时,必须事先向消防主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