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报告需要提供的材料:
1、被审验单位的设立申请报告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2、被审验单位出资者签署的与出资有关的协议、合同和企业章程。
3、出资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被审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者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和委托文件、代表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6、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被审验单位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8、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对账单(或具有同等证明效力的文件)及银行询证函回函。
9、拟设立企业关于依法建立会计账簿等事项的书面声明。
10、被审验单位确认的货币出资清单、实物出资清单、无形资产出资清单、与净资产出资相关的资产和负债清单、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11、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