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近日,节目接到多位藏友投诉,越来越多的假拍卖公司打着“境外拍卖”的幌子,招摇撞骗,骗取藏友钱财。
《天天315》曝光
某诈骗公司的诈骗伎俩
杨先生是一个古董收藏爱好者,他在网上浏览过一个叫上海“XX德拍卖公司”的网页,几天之后就接到了这个公司的电话,问他是不是手里有大明元宝,可以拿到上海帮他做鉴定和估价。杨先生自己在网上查的能卖一百万,但“XX德拍卖公司”告诉他能卖五百万,这样的高价让他立刻动了心,随后就到了上海“XX德拍卖公司”。
对方公司负责安排专家鉴定后,承诺杨先生可以参加公司在香港办的拍卖会。但前提是要交3万元通关费,杨先生想也合理。最后结果藏品没有卖出去,还被公司改口说是赝品。这讲价下来的1万元也打了水漂,他签订的合同上明确写着,如果藏品流拍就不收钱,但通关费和服务费是不退的。
与杨先生同样遭遇的还有30余位被害人,其中,一位高姓的女士家里藏有一枚古钱币,被这家公司打电话告知可以鉴定和估值,高女士到了上海经过鉴定估值70多万元。前提是让高女士交2.5万元服务费,最后却被告知流拍了。
知道被骗后,这几位同行到上海“XX德拍卖公司”要钱的还有二十几位藏友,但钱没要到,还被几个社会上的大汉给关了起来。后来报警后,警察也只能让他们自己协商处理。
央视记者卧底
550元买4件“古董”去拍卖
为了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位担任“卧底”的记者以暗访偷拍的方式,带着观众们见识了这个骗局。
首先,记者来到上海某古玩市场,讨价还价以550元购得4件“古董”———清代的双龙戏珠纹盘、粉彩九桃瓶、著名书法家梁书同的《金刚经》书法以及一只元代的青花釉里双耳瓷瓶。记者先带着这些“古董”找到了文物鉴定专家,专家们简直都不用细看,“这不仅是赝品,而是还是仿制得很粗糙、非常明显的那种赝品”。
(记者购买的工艺品被指为“宋瓷”)
随后,这名记者又带着自己的“藏品”分别前往三家拍卖公司,表示自己想参加拍卖会。结果,每家公司负责人都热情地接待了记者,工作人员不仅没有详细询问记者这些藏品的真假,自己摩挲观看了一会儿,就直接将工艺品鉴定为“宋瓷”,四件500元买的藏品被估价80~200万高价的!
接下来才是重点:当这些拍卖行同意藏品上拍后,负责人便开始向记者索取各种前期收取的费用:图录费、服务费、保管费等,大约每件拍品收取两三千元。拍卖结果,记者的“藏品”也全部流拍,交的各种费用也打了水漂。
什麦告诫广大藏友
正规拍卖行拍卖成交前分文不取
记者联系到正规拍卖公司负责人,他明确告诉记者,对于正规的拍卖公司来说,“东西交给我们,如果没有成交,拍卖行是一分钱费用都不收取的!什么图录费、保管费……全是不正规拍卖公司的骗钱手段。正规的拍卖公司藏品只有成交了才收取佣金。”
所以,真正做拍卖的公司最注重的是成交率,“拍卖必须要多成交,最大化保证拍品的质量,这样才能赚到钱”;所以,尽管有拍卖法的这个不保真规定,但“正规的拍卖行出于对收益的保证和对品牌的爱护,都会尽最大努力去自觉保证拍品的真实性”。
了解什麦的麦友就会记得小麦写过一篇关于如何区分真假拍卖公司的文章,不了解的可以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Ze6AdFxKNcsexSpW_-5H5g
古董真的能拿到出境拍卖吗?
第五章:民间收藏文物
第五十条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二)从文物商店购买;
(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第六章:文物出境进境
第六十条
国有文物、非国有文物中的珍贵文物和国家规定禁止出境的其他文物,不得出境;但是依照本法规定出境展览或者因特殊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出境的除外。
第六十一条
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
再遇到此类情况,小麦建议藏友保留一些初步的证据,如钱财已经被相应所谓的拍卖公司收取,并且沟通之间存在什么样的承诺,实际持有的藏品是什么样的现状,这些初步的证据可作为线索,提供给侦查机关。
同时,藏友要从两个方面来调整自己。第一,知识储备方面,多去买些专业的书或者报一些鉴赏课程。第二,需要摆正心态,收藏更多的是一种修身养性,而不是要抱着一夜暴富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