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苏区,有这样一位干部,他被百姓称呼为“何青天”,他常常深入田间地头,查案情、调民意、治腐败,他就是时任中央苏区执行委员、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部长兼临时最高法院主席、中央内务部代理部长的何叔衡。
何叔衡,湖南宁乡人,是中共一大代表。1931年11月,55岁的他接组织任命,赴中央苏区任中央执行委员、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部长兼临时最高法院主席、中央内务部代理部长。身兼数职的何叔衡,对待工农检察工作特别重视和细心,任职期间,他领导工农检察机关创造性地开展了控告检举、反贪污浪费、起诉、行政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主持查办了一系列大案、要案。
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博物馆讲解员赖青盈:何叔衡在担任中央工农检察部部长期间,组建了一支政治过硬,工作积极的检察队伍,对苏维埃政府法令、指示的执行情况,开展了广泛的监督,严厉打击贪污公款、多吃多占等不良现象,使得苏区干部的作风得到了整顿,也使苏维埃政权的威望得到了提高。毛主席就曾经多次赞扬何叔衡:叔翁办事,可当大局。
起初,何叔衡为了尽快适应苏区工农检察工作,掌握大量真实有效的检举材料,他召集全体干部开会,发动大家分头下去摸底。会后,他就会背上“三件宝”出发调查,白天他和群众在田间地头边干边聊,晚上则整理收集上来的资料并召集干部群众座谈。不久,一件件大案、要案被彻查,一个个贪官、恶霸被伏法,一项项法令、法规被执行。何叔衡公正爱民的“青天”形象也开始被百姓广为传唱。
江西红程的红军服小哥了解到,何叔衡身上总是带着三件宝,布袋子、手电筒和记事簿,他的布袋子里面装的是走村串户收集上来的各种证据,以及开展各项工作的调查材料,而他的记事簿上几乎无所不记,他常说:人老了,脑子不管用了,记在本子上忘不了。
作为苏区年纪最长的工农检察干部,何叔衡从不服老,也从不说累,始终坚守“清除贪污腐败,保障工农群众利益”的工作信条,严肃法令政规,铁面无私。他领导工农检察机关,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是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和人民检察制度的主要奠基者。
1934年10月,随着第五次“反围剿”失败,中央主力红军开始长征,何叔衡则留在中央苏区坚持游击战争。1935年2月,何叔衡在向福建长汀转移的突围战中,为不拖累战友,不幸遇难,壮烈牺牲,享年59岁,兑现了他“为苏维埃流尽最后一滴血”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