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

这些票据是否可以抵扣?

更新时间:2019-09-23 16:16:45 信息编号:552347
这些票据是否可以抵扣?
供应商:
北京智翔高科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商铺
企业认证
所在地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建材城西路9号院7号楼3层332室
联系电话
15650715993
联系人
崔爽
手机号
17710373660
访问统计
129次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

这些票据是否可以抵扣?

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是财务处理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公司的因公出差、团建福利、客户往来等,不可避免地涉及相关的账务处理。从今年的4月1日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小编通过几个案例,分析几种常见的旅客运输服务情形,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案例一

A公司上个月市场部门业绩卓然,公司奖励市场部员工去三亚旅行,于是购买了10张“北京——三亚”的往返机票,这10张机票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吗?

答案是不可以!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购买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A公司用于奖励员工的10张机票,属于集体福利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案例二

B公司有一名美籍的高管,因公出差杭州,取得了国内铁路客运车票。该笔旅客运输费用能抵扣进项税额吗?

答案是可以的!外籍员工只要取得注明护照信息的铁路车票,按照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案例三

C公司是医药企业,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素养,决定从某医院邀请一名专家前来讲课。产生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案是不可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

案例四

D公司2019年5月取得一张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已注明旅客身份信息),该行程单的票价27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当如何填写呢?

按照政策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根据取得的凭证类型,分别计算进项税额。其中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特别提醒: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按照上述公式计算,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232.84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税额”列,第8b栏“其他”“份数”列填写1份,“金额”列填写2587.16元。同时,还需将上述内容填入本表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

所以大家记住了吗?

 

 

1.集体福利产生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可抵扣;

2.非本公司员工,产生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可抵扣;

3.只要是境内产生的符合条件的旅客运输服务就可以抵扣,包括外籍人员;

4.民航基金不可作为抵扣项抵扣。



关于北京智翔高科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更多新闻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主要经营:财务咨询,税务咨询,税务代理,会员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北京智翔高科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市工商局核准注册于北京的专业为企业提供财务咨询的机构,公司的账务全部由资深会计师亲自把关,让每个企业拥有专业的财务顾问。公司会计师曾任职:高新、软件、互联网+多家公司财务经理,经验丰富,精通财税政策,为多家公司组建、申请高新、双软、互联网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充分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公司响应国家号召对小微企业、高新企业、软件企业、互联网企业给予大幅的优惠。公司采用专业的财务软件记账,为每家企业建立项目核算、明细核算,不止为企业做简单总账处理,我们深知每个企业都会发展壮大,今后企业申请资质、享受优惠政策、上市,混乱的账务无从下手,付出巨大成本去调账,甚至要重新开 ...

内容声明:顺企网为第三方交易平台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顺企网所展示的信息内容系由北京智翔高科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者发布,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店铺经营者负责。顺企网提醒您购买前注意谨慎核实,如您对信息有任何疑问的,请在购买前通过电话与商家沟通确认顺企网存在海量企业商铺和供求信息,如您发现店铺内有任何违法/侵权信息,请立即向顺企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
您可能喜欢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注册和来自工商局网站, 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粤)-经营性-2016-0009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11467.com 顺企网版权所有 发布批发采购信息、查询企业黄页,上顺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