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集装箱是指除装运需要控温货物、液体和气体货物、散货、汽车和活的动物等特种货物集装箱及航空集装箱外,所有其他类型集装箱的总称。
防爆集装箱在普通集装箱的基础上加以整改,可以放置危险货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等。
集装箱的要求
用于装运危险货物的集装箱必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1972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的在要求,并经有关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危险货物装箱前,装箱单位应事先对集装箱和待运危险货物认真进行检查,使其符合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相关要求。 不相容的货物不得同装装运。包装箱内货物的装载应符合《国际危规》的相关要求。装入箱内的危险货物及集装箱外表应按《国际危规》的要求加以标记和张贴标志和标志牌。集装箱外表不得留有其它无关的危险货物标志。装箱完毕对装箱民政部检查合格后,负责装箱的单位应签具符合《国际危规》要求的《集装箱装箱证明书》,现场装箱检查员应在证明书签字。《集装箱装箱证明书》应呈交海事部门查验。海事部门认为必要时,将要求托运人呈验其它有关单证。装箱单位应事先向装箱人员提出保障集装箱安全运输装箱要求;并指定现场检查员,负责检查装箱要求的落实情况。装箱单位应事先将现场检查员名单报送就近海事部门。海事部门将对现场检查员进行必要的考核,确认其签署《集装箱装箱证明书》的资格。有关承运单位、船舶和港口作业部门应对装有危险货物的集装箱进行查验,凡发现箱体或其部件有破损、污染、撒漏或渗漏现象的,不得承运或装船。装运过危险货物的集装箱在未彻底清洗或消除危害之前,仍应按原所载危险货物的要求运输。 在港区内进行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装箱、拆箱作业须征得海事部门同意。海事部门认为必要时,将对拟装船的集装箱进行抽样开箱监督检查。当发现集装箱或箱内装载不符合安全要求时,海事部门根据当事方所负之现任责成装箱单位或托、承运人采取必要的安全处置措施,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现任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