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扶持
发明专利享受五年三减半扶持政策、实用新型专利享受三面二减半扶持政策。
资金扶持
优先享受科技基金扶持,转化业绩突出者,可申请市人才资金资助,享受政府津贴。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作阶占注册资金的比例可达70%。
人才引进
主要研发人户口(及配偶和子女)迁入本市、免城建费。
职称评定
项目转化人可破格评定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税收抵扣
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所得额。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条件
符合《上海市高新技产业和技术目录》,并且完成实验室或中试工作,拟实施生产或试销售的成果转化项目;
引进国外成果消化吸收或二次开发,形成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
在沪注册的法人、自然人或拟在沪注册的外省市高新技术项目;
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或具有实施权。
申报时间
每月10日截至当月项目申报,每年12批;审批至发证的周期约为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