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 第六条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影视传媒公司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请联系:佳轩
下面是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办理影视传媒公司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请联系:佳轩
营业性演出经纪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网上预审,上传申请材料;
2、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预审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及齐全;
3、材料符合条件,做出受理通知;
4、上门勘查场地;
5、所有符合条件,则做出许可决定,印制《营业性演出经纪许可证》。
二、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条件
1、经营范围里必须要有演出经纪
2、港澳台外资除外需另外添加条件
3、实体办公地址(不需要核查,不要提供集中区的注册地址)
4、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演出经纪资格证)
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材料
1、演出经纪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简历、邮箱、座机、手机、邮编;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
4、住所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包括产权证 、租赁合同复印件);
5、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资金证明(验资报告原件或入资单等)(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7、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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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经营许可证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办理:向当地的文化局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由文化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即可以发给演出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