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运营合格证和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变更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和程序,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
对于无人机运营合格证的变更,根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需要变更许可证的信息或扩展经营范围时,应当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交下列材料: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在提交材料后,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核查,并在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变更的决定。如果获得批准,申请人可以在线获取变更后的电子营业执照;如果不批准,申请人可以在网上查询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