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的货物是先运到香港,然后再从香港上船发到巴基斯坦,现在货物到港货,客户要求提供中巴FTA产地证来清关,可是之前帮我们办理产地证的代理说,产地证上不能显示香港的码头,可是我们的货物就是从香港码头运走的,因此提单上也显示的香港,这样我们该怎么办才能够把证书签出来啊?
答:在我们外贸的过程中,这种转运情况我们是可以经常看得到的,产地证上确实有明确说明只能显示我们大陆的港口,如果提单上显示的香港,产地证上我可以把香港做为转运港体现出来,这样问题就可以得到顺利解决了。
但是有不少外贸的朋友又会问,那我们提单上没有把香港做为转运港,这样提单和产地证不一致客户可以正常清关吗?
这个答案是肯定可以正常清关,因为在客户清关他只需要提供一份提单去清关即可。
香港公司办理中巴FTA原产地证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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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箱单、提单、CI等资料填写好中巴FTA原产地证的格式内容。
(3).跟代理确认好中巴FTA原产地证内容。
(4).见正本扫描件付款,支持查询真伪后付款。
(5).付款后由代理邮寄中巴FTA原产地证给您,交易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