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装部位分为上肢矫形器、下肢矫形器和脊柱矫形器三大类。
1.上肢矫形器 根据功能分为固定性(静止性)和功能性(可动性)两大类。前者没有运动装置,用于固定、支持、制动。后者有运动装置,可允许肢体活动或控制、帮助肢体运动。
上肢矫形器基本上可分为两类,即固定性(静止性)矫形器和功能性(能动性)矫形器。固定性矫形器没有可以活动的组成部分,主要用作固定肢体与功能位,限制异常活动,适用于上肢关节和腱鞘的炎症,促进骨折愈合等。功能性矫形器的特点是允许肢体有一定程度的活动,或通过支具的活动来达到治疗目的。有时,一具上肢矫形器也可兼有固定性和功能性两种作用。
上肢矫形器主要用于补偿失去的肌力,扶持麻痹的肢体,保持或固定肢体与功能位,提供牵引力以防止挛缩,预防或矫正畸形。有时,也可作为一种附加装置用于病人。随着整形外科特别是手外科,以及康复医学的发展,上肢矫形器的品种日益复杂化,其中尤以各种手部支具的困难较多,需依靠医生和制作者共同努力方能取得应有成效。
功能性上肢矫形器的力源可来自自身,也可来自外部。自身力由病人肢体的肌肉运动提供,可通过自主运动,也可通过电刺激。外源力可来自各种弹性物如弹簧、橡筋、弹性塑料等,也可通过气动、电动或索控,后者系指用一根牵引索来使矫形器活动,例如,通过肩胛骨运动使肩带移动并拉紧牵引索而使手部矫形器活动。
2.下肢矫形器 主要作用是支撑体重,辅助或替代肢体功能,限制下肢关节不必要的活动,保持下肢稳定,改善站立和步行时姿态,预防和矫正畸形。选用下肢矫形器必须注意穿戴后对肢体没有明显的压迫。
3.脊柱矫形器 主要用于固定和保护脊柱,矫正脊柱的异常力学关系,减轻躯干的局部疼痛,保护病变部位免受进一步的损伤,支持麻痹的肌肉,预防、矫正畸形,通过对躯干的支持、运动限制和对脊柱对线的再调整达到矫治脊柱疾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