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进口所有预包装食品清关都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 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预包装食品进口清关中文标签设计
根据《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预包装食品进口清关,应该提前制作中文标签,并提交审核。中文标签经检验合格的,由施检机构发给备案凭证。
1、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标签的说明信息中应该包括:生产商名称、商品品牌中文名称、与实物的对应比例等内容;
2、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样张,注明与实物的对应比例;应确保图片中文字信息能够被清晰辨识;
3、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当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及其他内容的,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5、原产地证明复印件或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注:出口预包装食品报检时,应提供标签样张及翻译件,并提供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要求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