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发货人备案
2012年10月1日起,中国质检总局为掌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信息及进口食品来源和流向,保障进口食品可追溯性,有效处理进口食品安全事件,保障进口食品安全,向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及境内进口食品的收货人进行备案管理。
目前,凡是进口食品的企业,只有收发货人备案完成后方可进行食品的进口业务。
中文标签设计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天睿进口食品项目团队熟悉《食品预包装标签通则》及各类食品国家标准,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中文标签设计服务
进口清关:
清关即结关,是指进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进入或出口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必须向海关和商检申报,办理海关和商检规定的各项手续。进口清关包括进口报检和进口报关两部分。
各口岸的进口申报流程存在一定的偏差,这些客观因素,决定了“不同性质的企业、不同产品、不同口岸、不同申报方式”的进口申报多样性。
广州天睿能为客户提供华东、华南、华北以及西南等地区的各类产品的专业进口报检报关服务。
进口报检
进口报检的对象是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报检先于报关,只有在商检部门检验完毕后,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海关才接受报关申请。入境货物的报检方式通常分为三类:进境一般报检、进境流向报检、异地施检报检。申请进境一般报检的货物,其通关地与目的地通常在同一辖区内;申请进境流向报检和异地施检报检的货物,其通关地与目的地属于不同辖区。
进口一般报检
指广州天睿代理进口法检货物,持有关单证向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对入境货物进行检验检疫以获得入境通关放行凭证,并取得入境货物销售、使用合法凭证的报检。对入境一般报检业务而言,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三联)和对货物的检验检疫都由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完成,广州天睿在办理完通关手续后,将主动与检验检疫机构联系落实检验检疫工作。
进境流向报检
所谓进境流向报检,也称为口岸清关转异地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是指广州天睿代理进口法检货物,持有关证单在卸货口岸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获取《入境货物通关单》并通关后,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必要的检疫处理,货物调往目的地后再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疫监管。申请进境流向报检货物的通关地与目的地属于不同辖区。
异地施检报检
而与进境流向报检相衔接的,是异地施检报检。异地施检报检是指已在口岸完成进境流向报检,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该批进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只有当检验检疫机构对货物实施了具体的检验、检疫,确认其合格后,货主才能获得相应的准许进口货物销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