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7625.1是中国的国家标准,专门针对电子产品在电磁兼容方面的辐射干扰限制。它也被称为《电子电气产品电磁兼容性第1部分:辐射限制》,旨在规定电子产品在使用时产生的电磁辐射应符合一定的限制,以避免对其他电子设备或人体的健康造成危害。该标准由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并自201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GB17625.1适用于多种类型的电子产品,如计算机、通信设备、家用电器和医疗设备等。
第 1部分: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 A)。目的在于规定在指定的试验条件下设备输入电流可能产生的谐波分量的限值。第 2 部分:对每相额定电流16 A 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目的在于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受试设备可能产生的电压变化的限值,并给出评定方法导则。
第 3 部分:对额定电流大于 16 A 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波动和闪的限制。目的在于推荐低压供电系统中额定电流大于 16 A 的设备或额定电流小于 16 A 但需供电部门特许接入电网的设备引起的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方法。
第 4 部分:中、高压电力系统中畸变负荷发射限值的评估。目的在于推荐中、高压电力系统中畸变负荷发射限值的评估方法,为工程实践提供指南,以保证对所有被接入系统的用户都有合适的供电质量。
第 5 部分:中高压电力系统中波动负荷发射限值的评估。目的在于给出用于决定大型波动负荷(产生闪烁)接入公用电力系统的一些基本原则,为工程实践提供指南,以保证对所有被接入系统的用户都有合适的供电质量。
第6 部分:对额定电流大于 16 A 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制。目的在于提高我国电气、电子产品的电磁兼容性能,保持良好的电磁环境,提高供电系统的电能质量。
第 7部分:对额定电流75 A 且有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目的在于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受试设备产生电压变化的限值。
第 8部分:每相输入电流大于 16 A 小于等于 5 A 连接到公用低压系统的设备产生的谐波电流限值。目的在于给出注入公用供电系统的谐波电流限值,包括设备的要求和发射限值、型式试验和模拟的方法。
第9 部分:低压电气设施上的信号传输 发射电平、频段和电磁骚扰电平。目的在于对不同的应用场合(适当时)规定了频段、工作频段内终端输出电压的限值以及传导和辐射骚扰的限值,同时也给出了测量方法。
第 13 部分:接入中压、高压、超高压电力系统的不平衡设施发射限值的评估。目的在于推荐中、高压、超高压电力系统中不平衡设施发射限值的评估方法,为工程实践提供指南,以保证对所有被接入系统的用户都有合适的供电质量。
第 14 部分:骚扰装置接入低压电力系统的谐波、间谐波、电压波动和不平衡的发射限值评估目的在于给出原理指南,用作确定骚扰装置与低压公用电力系统连接要求的基础,为工程实践提供指导,为所有连接的用户装置提供足够的服务质量。
第 15 部分:低压电网中分布式发电系统低频电磁抗扰度和发射要求的评估。目的在于对每相电流不大于 75 A 的单相和多相分布式发电系统(特别是连接到低压公用供电网络的换流器)现有的国家标准与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