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子公司进行再投资需要备案。这种备案叫做境外投资备案,相关企业需要到发改委、商务部、外汇局进行相关备案。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商务部对于境外再投资的主体有更为严格的规定。例如,如果投资活动是由Z终目的地企业(即Z终目的企业)开展的,那么这种再投资就不属于现行对外投资管理范畴,无需办理对外投资备案或核准手续,仅需进行报告。而对于境内投资主体投资到Z终目的地企业的路径上设立的所有空壳公司,如SPV,则均不属于再投资的主体,需要办理对外投资备案或核准手续才可进行相应的投资行为。这种“穿透式”管理对于商务部门而言,有利于掌握对外投资资金真实去向,强化对对外投资的事后监管。
境外投资备案(ODI)条件
1、境内公司成立满一年;
2、境内公司盈利超过投资金额;
3、境内公司是境外公司的股东;
境外投资备案(ODI)的流程和时间
(一)准备资料:5-10个工作日
企业准备资料提供给我司,安排专 业律师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尽职报告、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网上信息填报。
(二)发改委立项:5-10个工作日
向发改部门及委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三)商务部审批发证:5-10个工作日
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在境外开展投资。
(四)境外企业设立:5-10个工作日
取得发改委批文后进行境外企业的设立。
(五)外汇管理局备案:5-10个工作日
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境外投资备案(ODI)成功后的注意事项。
1.投资完成后需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或报告。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投资者应当自项目竣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提交项目竣工报告表。项目竣工报告表格式文本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前款所称工程竣工,是指建设工程竣工、投资标的股权或资产交付、中国投资支出完成等。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要求境外企业负责人及时向驻外使(领)馆(商务办)报到。
2.每年向外汇局申请年检备案。
根据《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条例》,境内机构(金融机构除外)应当按照境外投资联合年检的有关规定参加年检。国内多家机构共同实施境外直接投资的,应当到当地外汇局参加年度外汇检查。
实际上,地方税务部门通常会在6月30日前发出通知,完成上一年度投资项目的外汇年检备案。
特别注意:不同地区办理需要的条件和材料都不太一样,需要详细的沟通交流才能知道你需要具体准备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