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03月05日 )
各区民政局:
本市自2012年起连续八年实施低保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室适老化改造项目,有效改善了困难老年人家庭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沪府规〔2019〕26号)等文件要求,市民政局决定在本市部分街道试点开展面向老年人家庭的居室环境适老化改造(以下简称“适老化改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原则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采取市场化运作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探索“政府补贴一点、企业让利一点、家庭自负一点”的资金分担机制,引导和支持包括困难、无子女、失能、高龄等特殊群体在内的全体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2.制定标准,规范流程。根据老年人生活照料时家庭环境适老化的需求,提炼出不同场景的适老化改造标准,形成不同类型的产品服务包,供老年人自主选择。构建全市统一的适老化改造工作平台,优化服务流程,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改造服务。
3.试点先行,逐步推开。选取中心城区老龄化程度较高、住宅相对老旧的街道先行开展试点工作,探索符合超大型城市实际情况的适老化改造创新模式,总结成熟后向全市逐步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