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疗养院改造项目锅炉设备采购资格后审
编号:NJHW-170410-3
1. 招标条件
受南京市职工疗养院的委托,就其南京职工疗养院改造项目所需锅炉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批准单位: 南京市总工会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宁工复[2017]45号
项目名称: 南京职工疗养院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 江宁区谷里街道牛首大道1号
标段名称: 锅炉设备采购
招标数量: 一批
招标内容及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 60日历天
资金来源: 混合
合同估算价: 13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②其他条件:a、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注册资金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准,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 2018 年度至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②其他条件:
(3)业绩要求:
①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
中标通知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投标人须提供 2015-01-01 至 2020-01-01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 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锅炉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时间、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时间、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将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其他条件: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②其他条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不需要注册建造师,但符合下列条件:
职称: 及以上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 2019-08-01 至 2020-01-31 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其他条件:
(6)信用要求:
有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备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南京招投标领域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企业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 AA 级及以上。
②其他条件:
不作要求
(7)其他要求:
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②其他条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若投标人所投设备为进口产品且无法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的,则可提供该进口品牌制造商驻中国的全资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以及该进口品牌制造商给驻中国的全资销售公司出具的授权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授权书格式不作要求,将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04-02 09:15 。
联系人 :王 浩
手 机 :185 1065 8161
E-mail:18510658161@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