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缅甸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企业需要在扣除减免部分前,在总盈利基础上缴纳25%的所得税:
1. 国有企业;
2. 在缅甸工作的外国居民除了“工资收入”部分以外的收入;
3. 获得缅甸投资委员会许可运营的商业项目;
4. 根据《1950年特别公司条例》《缅甸公司条例》在缅甸注册的公司。
居民企业应就其在世界范围内的收入进行计税,非居民企业仅需申报其源于缅甸的收入。
对于依照《缅甸投资法》设立的公司,可依法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进行工业、手工业服务的中小企业而言,如果其在前3个连续的每个财年内获得的营业净利润不超过1000万缅币,企业应在1个纳税年度完结后的3个月内向内正式向税局申报并提交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缅甸内税局会对上报的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及确认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