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和省、市局有关通知要求,区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推荐申报和A级“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和条件(一)申报对象
新申报对象: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市场主体。继续申报对象:在公示期内的2022年浙江省AAA级、AA级、A级“守重”企业。上述企业未继续申报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二)申报条件在符合《办法》第六、七、八条规定的基础上,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合规管理体系,每个年度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达到一定的数量。申报AAA级“守重”公示的企业,合同管理还应实现信息化。二、申报时间AAA级“守重”:2024年4月1日至4月30日。
AA级“守重”:2024年4月1日至5月30日。A级“守重”:2024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三、申报程序(一)企业自愿申报。自愿申报的企业,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网址:http://szxt.zjamr.zj.gov.cn/)进行申报。
1. 资格申报。企业在线上完善基本信息后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申报等级,进行资格申报。2. 数据填报。资格申报通过后,企业在线填报《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数据申报表》。数据填报完成并确认无误后,企业保存并下载申报表和《公示承诺书》,经企业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通过系统上传并提交,提交完成系统将锁定填报内容,不得修改、当年不得再次申报。(二)区局组织核查。区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核实、实地走访和征信查询,对符合公示条件企业择优上报。征信通过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浙江、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处罚信息公开-全省)等信息网站查询,必要时可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充分了解企业失信信息、处罚信息。区局核查后,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择优向市局推荐。(三)向社会公示。省局、市局对区局推荐的AAA、AA级“守重”申报企业进行复核,选取一定比例企业进行实地核实、网上答辩,经研究后向社会公示AAA、AA级“守重”企业。区局对符合A级“守重”公示条件的企业向社会公示。(四)动态管理。“守重”企业公示期间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现企业存在《办法》规定的不符合公示条件的情形的,将予以撤消(撤回)公示。四、工作要求1.加强学习和宣传。认真学习《办法》和申报系统中的“用户使用手册”、“申报指南”模块内容,熟悉申报流程和软件操作办法。同时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宣传,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扩大公示活动社会影响力。对符合继续公示条件的企业,要逐家通知到位,杜绝漏报问题。
2.加强指导和审核。要增强服务意识,指导企业正确使用申报系统,如实填报申报表格,耐心解答企业提出的疑难问题,指导企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信用管理,提升合同信用水平。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核对上报企业名单,全面征询企业信用情况,择优推荐申报企业。 3.坚持综合衡量原则。要将系统测评分数作为择优推荐的重要参考,但同时也要综合衡量企业类型、社会贡献、征信结果、实地核实等情况,防止简单地按照分数高低排名推荐,应按合法、客观、审慎、关联的原则综合考虑,真正将合同信用好的企业给予推荐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