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认证从2002年5月1日(后来推迟至8月1日)起全面实施,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同期废止。当前已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轿车轮胎、汽车载重轮胎、音视频设备、信息设备、电信终端、机动车辆、医疗器械、安全防范设备等。至今,已发布多项产品,除第一批目录外,还增加了油漆、陶瓷、汽车产品、玩具等产品。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
它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3C认证主要是试图通过“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等一揽子解决方案,彻底解决长期以来中国产品认证制度中出现的政出多门、重复评审、重复收费以及认证行为与执法行为不分的问题,并建立与国际规则相一致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可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
3C认证标志分为四类
1.CCC+S 安全认证标志;
2.CCC+EMC 电磁兼容类认证标志;
3.CCC+S&E 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标志;
4.CCC+F 消防认证标志;
获证后监督(年审)频次:一般均为一年一次,玩具类别为半年一次。
申请材料
1、产品说明书;
2、产品规格书;
3、产品维修手册;
4、产品电路图(包括原理图和印刷线路板图);
5、同一申请单元中主送型号产品与覆盖型号产品的差异说明;
6、产品与安全有关的关键元部件明细表和对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明细表;
7、产品关键安全元件认证证书复印件;
8、产品的CB测试证书和报告;
9、产品的商标使用授权书等。
证书信息
3C认证资料提供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