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哪些?是本文主要内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包括ICP许可证、EDI许可证、ISP许可证、呼叫中心许可证等资质。每个资质有不同应用范围与场景。
1、ISP许可证
ISP许可证全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接入服务特务,是指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资格证书。
2、呼叫中心许可证
国内呼叫中心业务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B24-1类)。国内呼叫中心业务是指受企事业等相关单位委托,利用与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连接的呼叫中心系统和数据库技术,经过信息采集、加工、存储等建立信息库,通过公用通信网向用户提供有关该单位的业务咨询、信息咨询和数据查询等服务。
3、内容分发网络业务(CDN许可证)
内容分发网络(CDN)业务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B12类)。内容分发网络(CDN)业务是指利用分布在不同区域的节点服务器群组成流量分配管理网络平台,为用户提供内容的分散存储和高速缓存,并根据网络动态流量和负载状况,将内容分发到快速、稳定的缓存服务器上,提高用户内容的访问响应速度和服务的可用性服务。
4、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EDI许可证)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B21类)。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是指利用各种与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相连的数据与交易 事务处理应用平台,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为用户提供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 事务处理的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包括交易处理业务、电子数据交换业务和网络 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
5、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ICP许可证)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B25类)。互联网有偿信息服务,包括在线销售、游戏会员、网站广告、付费新闻、网页制作、在线支付、广告招商、会员收费、企业合作、项目投标等需办理ICP经营许可证。
6、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IDC许可证)
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B11类。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是指利用相应的机房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互联网或其他网络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及其存储空间的出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他应用服务。
7、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SP许可证)
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B25类)。建立与移动网络直接连接的服务平台,为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的业务专项经营者提供接入移动网络的服务,定位服务等各种增值服务的业务。
8、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V)
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B13类) 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是指经营者利用自有或租用的互联网网络资源,采用TCP IP协议,为国内用户定制互联网闭合用户群网络的服务。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主要采用IP隧道等基于TCP IP的技术组建,并提供一定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专网内可实现加密的透明分组传送。
9、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IRCS)
互联网资源协作业务是指利用架设在中心之上的设备和资源,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网络以随时获取、按需使用、随时扩展、协作共享等方式,为用户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存储、互联网应用开发环境、互联网应用部署和运行管理等服务。互联网资源协作行业应用包括哪些? 主营业务含:云计算、云储存、云托管等服务 许可证业务类型: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含互联网资源协作)
10、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B22类)。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是指通过多方通信平台和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实现国内两点或多点之间实时交互式或点播式的话音、图像通信服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包括国内多方电话会议服务业务、国内可视电话会议服务业务和国内互联网会议电视及图像服务业务等。
11、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
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是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A24-1类)。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是指互联网数据传送业务以外的,在固定网中以有线方式提供的国内端到端数据传送业务。主要包括基于IP承载网、ATM网、X 25分组交换网、DDN网、帧中继网络的数据传送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