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如未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许可证的作用如下: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使用范围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障机构共同设立的劳动力输出单位。由省级机关受理,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主要用于规范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输出中对派遣人员的各项管理;
2、国内劳务派遣和国际劳务派遣。充分利用劳动部门的就业平台和资源优势,为派遣员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广阔的职业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