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店一般分为两种:
1、代理商建店,一般由产品的地区代理建立,如众多的服装品牌旗舰店;
2、生产商直接建店,一般是总部授权,各地分公司承建,如某些IT通讯产品旗舰店。
第一种情况下,加盟店和总公司是相互独立的两个法人,加盟店只要和总店谈好合作,活的加盟授权即可。
而第二种情况下,总公司和加盟店之间是总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如果出了什么问题,是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这也使得开办连锁公司有了条件要求:
1.雄厚的资金;
2.独具的贸易名称和商标;
3.成功的试点经营实践;
4.成熟的运作模式。
那么,这种形式下的连锁公司也就是子公司的建立,需要走以下手续:
1、股东签订组建公司合同。如果是一家股东出资,则无需此项工作。
2、确定未来公司住所。
3、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4、制订公司章程。
5、办理入资手续。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用帐户,将认缴的出资存入经办行专用帐户。
6、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如果是实物出资,需要评估后验资。
7、召开股东会,确认董事、监事成员;召开董事会,确认董事长、经理人选;召开监事会,确认监事会主席人选。
8、向工商局提交设立文件
9、领取营业执照后,开立银行基本帐户,到工商局办理划资手续,领取《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到入资银行将入资专用帐户上的资金划转到企业基本帐户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