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资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2)符合条件的,换发《营业执照》。
3)申请人凭《登记决定通知书》登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二、内资公司碧昂能经营范围所需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供原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供原件)。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以上各项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交原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
8、以上所有提交材料一式一份。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相关表格请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4、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5、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