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企业在进行外债备案方面有了新的进展,主要体现在政策动态的更新和操作实务的便利化。以下是具体的进展内容:
政策动态: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浙江省等地扩大实施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出台了《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实施细则》。根据这些细则,非金融企业债务人可以在外债提款前到所在地外汇局辖内银行办理外债签约(变更)登记手续。
此外,《办法》将外债管理从“备案登记制度”调整为“审核登记制度”,意味着中长期外债面临的监管有所加强。境内企业间接在境外借用外债需要向国家发改委办理外债登记,这一规定较以前更加规范。
操作实务: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分局的指导下,建行浙江分行为一家企业办理了首笔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模式下的外债登记,金额为138万美元。这项服务使得企业无需前往外汇局,直接在经办银行完成业务登记,大大节省了企业的时间成本。
工行嘉兴分行在系统开放首日成功落地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登记高水平开放试点业务,提高了外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水平。该企业借用外债650万欧元,用于正常经营活动和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5年。
综上所述,浙江企业在借用外债方面受益于政策的支持和金融机构的服务创新,能够更加便捷地完成外债备案和登记流程。同时,企业在外债管理方面的要求也趋于规范化和严格化,这有助于企业更好地控制风险,确保外债使用的安全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