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仪器)由检测器探头和报警器(主机)构成,广泛应用于存在可燃气体的石油、燃气、化工等行业,以检测其危险场所的泄漏情况,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但作为防灾的重要设备,在我们日常管理中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管理方法不当,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笔者就此情况谈一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供大家探讨。
1.选择仪器
仪器的防爆类别、级别、组别必须符合现场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类别、级别、组别的要求,不得在超过防爆标志所允许的环境中使用,否则起不到防爆作用。仪器选型应考虑厂家正规,产品技术先进、灵敏可靠、满足相应环境要求。
2.安装位置
仪器安装位置的高低应视被测气体的密度而定,密度小于空气的被测气体,其检测器探头应安装在泄漏点的上方约1m的位置;密度大于空气的被测气体,其检测器探头应安装在泄漏点位置下方且高出地面约0.5m的位置;密度与空气相近的被测气体,其检测器探头应尽量接近泄漏点。露天探头的安装也应根据被测气体密度而选择安装高度,特别注意的一点是检测器探头应安装在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检测器探头安装调试后一定要安装透气防水罩,以免雨水进入损坏探头。透气防水罩要定期清洗,确保被测气体正常进入检测器探头。
3.安装环境
对于安装在露天的检测器探头,温湿度因素一定要考虑,确保环境温湿度符合仪器的使用说明。安装仪器的场所还应考虑到卤元素化合物对仪器的影响,否则将使检测器灵敏度降低,使用寿命缩短,严重的还会使仪器失去检测功能。
4.安装数量
对于存在可燃气体泄漏可能的大、中型场所,根据相关规定每相距(10~20)m应设一检测点。对于比较封闭的小空间(如泵房、储瓶室)也应设立检测点。当现场环境的气体种类复杂时,对检测器的数量、型号也应相对增加。若检测器不符合现场环境,不但不能检测出周围环境气体的浓度,还容易造成检测器故障和损坏。
5.定期检查
对于有自检功能的仪器,每周应按动一次“自检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正常;每周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检查连接部位、可动部件、显示器和控制旋钮,检查故障灯,检查防爆密封件和紧固件,检查探头有无堵塞,检查防水情况等内容。对于直接使用打火机的气体与检测器探头接触来测试仪器可靠性的行为,笔者认为欠妥,这样容易导致气体检测器探头损坏,检测器灵敏度降低或失灵。
6.周期校验
校验仪器要采用经计量部门认证的与被测气体相匹配的标准气体。通入零点气体使仪器显示浓度为0%LEL,然后通入不同浓度的标准气体,待示值稳定后,调节仪器至标准示值。其他指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中的要求。校验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还应注意的是在校验过程中如需拆开调试时,必须佩戴便携式仪器检测周围环境中是否存在可燃气体情况,以及使用防爆型对讲机进行指导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