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专精特新企业一般精耕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装备、新材料、航空航天装备
和电力装备领域。
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企业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内获得guojiaji、 省级科技奖励
2)获得高新技术企业、 guojiaji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500万元以上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流程
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评价标准
包括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研发费用总额、研发强度、营业收入等基本条件,并从专、精、特、新四方面设置13个指标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企业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认定流程
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被推荐企业进行审核、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评价标准围绕专、精、特、新以及产业链配套、主导产品共六个方面,分别提出定量和定性指标,考虑“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排头兵,被认定企业需满足全部指标要求。
1.专业化指标:
1)截至上年末 ,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达到 3 年以上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
比重不低于70%;
2)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2.精细化指标
1)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 ,至少 1 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取
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或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
2)截至上年末 ,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特色化指标
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 10%以上 ,拥有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