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扣除比例超过100%,和配偶
填报的都是50%扣除。
同一子女的不同受教育阶段,在一个年度中
间存在升学情形的,修改原有的子女教育信
息的【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然后新
增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录入升学后
的学校信息。两条子女教育信息并存。
您可与您的配偶沟通核实,是否按照上述规
定进行采集,修改上一个受教育阶段子女
教育的扣除信息时,是否正确录入
【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
扣除比例是否选择50%(平均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情况可通过【办&查]
-【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
选择相应记录进行查看,也可以修改、作废。
办&查
<返回
专项附加扣除
接照规定,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有年提交一次,
办税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子女教育
继续教育
大病医疗
中报与立肉流内结合陈部年度汇算
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