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钢结构厂房质量安全性检测鉴定办事处
茂名市钢结构厂房结构安全鉴定检测内容流程-钢结构建筑用材料应按制作安装批次、结构构件种类、板件和零部件规格以及结构现状情况进行抽样检测。当被检验的材料性能指标随时间变化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时,可按下列原则确定材料性能指标:
1、经调查当有可靠的材料质量记录资料时,可按原记录资料确定材料的性能指标。
2、当工程尚有与鉴定结构相同的余料时,可将其加工成试样进行检验,确定材料的性能指标。
提醒想了解房屋安全检测问题,包括房屋安全鉴定、危房鉴定、厂房检测、钢结构检测、施工周边房屋鉴定、房屋完损性鉴定,出具有效认可的房屋/建筑/厂房检测鉴定报告。
3、经调查确认被鉴定结构主要构件或部件材料与其次要构件或部件材料为同一批次材料,可在其次要构件或部件上取样检验确定材料的性能指标。
当检测方案没有专门规定,且结构工作环境无明显差异、未曾发生材料劣化损坏现象或迹象时,可按下列原则进行组批检验:
1)对于钢材,同种构件同规格钢材为一个检验批,有依据时,可以按照工程材料进场时的检验批组批。
2)对于焊接材料,同种构件中同一形式焊缝为一个检验批,有依据时,可以按照工程材料进场时的检验批组批。
3)对于连接用紧固件和其他节点连接材料,同种构件中的同规格零部件为一个检验批,有依据时可以按照工程材料进场时的检验批组批。累积损伤、腐蚀及灾害等原因可能造成材料性质发生改变时,应在鉴定对象上取样检验;进行检验组批时,应考虑致损条件、损伤程度的同一性。取样应保证不影响试样的性能。
进行在建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时,其检验组批抽样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
钢结构厂房结构安全鉴定主要检测方法
1、房屋概况和使用情况调查信息采集途径主要为向业主、原设计单位等了解和收集施工图纸、地质勘探报告,然后根据收集到的图纸,对原结构进行复核。主要采用测量仪器(激光测距仪、钢卷尺、全站仪等)测量房屋的轴线、标高以及墙、柱、梁等主要结构构件的截面尺寸和实际定位尺寸。同时,对房屋目前的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包括:现有生产设备的平面布置,设备的重量,吊顶设备层内的设备放置情况和重量。
2、房屋改造相关资料调查信息采集途径主要为向业主了解和收集。收集的资料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验收记录等。
收集完毕后,调查该房屋的改造情况、改造后的承载设计值、典型节点处理方法、施工时间和验收情况。
3、房屋损坏情况调查对房屋内有损坏和明显变形的结构构件进行重点检测,另外,对房屋的梁、柱、楼板和围护结构进行普查(注:需具备现场检测条件)。对存在的损坏现象采用测量、文字描述、图文照片等方式进行详细记录,并根据现场检测情况,绘制损坏构件的平面分布示意图。
钢结构厂房结构安全鉴定具体如下:
(1)检查房屋的钢结构梁、柱的变形损坏情况,调查中采用Nikon电子全站仪(型号:DTM-452C)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器(型号:JZC-2型)相结合的方式测量变形情况。
(2)检查钢构件的锈蚀情况。
(3)钢结构涂装检测(防锈涂层、防火涂料)。
(4)检查房屋主体钢构的连接节点是否存在断裂、变形等损坏情况。
(5)检查混凝土楼板的开裂、变形情况。
(6)检查房屋围护结构的开裂和变形损坏情况,确定损坏程度。
(7)检查围护结构与钢结构主体之间的开裂、脱开情况,调查房屋是否因下沉而引起两者之间的连接损坏。
(8)检查室外散水与房屋主体之间的脱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