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oHS指令2015/863/EU是关于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的修订版。以下是关于该指令的详细解析:
一、指令概述
欧盟RoHS指令2015/863/EU是对原RoHS指令(2002/95/EC)的更新和扩展,旨在进一步限制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的有害物质,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该指令的全称为“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Directive on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二、主要变更
2015/863/EU指令在RoHS指令的基础上,新增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作为受限物质,使受限物质总数达到十种。
这些新增的受限物质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的最大浓度限值均为0.1%(质量分数)。
三、适用范围
欧盟RoHS指令2015/863/EU适用于所有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电气设备,包括进口产品和在欧盟内部生产的产品。
产品范围涵盖了各类电子电气设备,如大型家用电器、小型家用电器、IT及通讯设备、照明器具、电动工具、玩具、医疗设备和监视控制设备等。
四、实施日期
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RoHS 2015/863/EU指令转化为各国的法律法规。
对于大多数电子电气设备(类别1至类别7、类别10、类别11),自2019年7月22日起开始强制执行该指令。
对于医疗器械(包括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监视控制设备(包括工业监视控制设备),自2021年7月22日起开始强制执行该指令。
五、限值要求
受限物质的最大浓度限值如下:
铅(Pb):0.1%
汞(Hg):0.1%
镉(Cd):0.01%
六价铬(Cr6+):0.1%
多溴联苯(PBBs):0.1%
多溴二苯醚(PBDEs):0.1%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0.1%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0.1%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0.1%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0.1%
六、合规要求
制造商或进口商需要确保其产品在欧盟市场上销售时符合RoHS 2015/863/EU指令的要求。
需要进行必要的测试和评估,以确保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规定的限值。
需要准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合规声明,并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以表明其符合欧盟相关法规和指令的要求。
综上所述,欧盟RoHS指令2015/863/EU是对原RoHS指令的更新和扩展,旨在进一步限制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的有害物质,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该指令规定了十种受限物质及其最大浓度限值,并明确了适用范围、实施日期和合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