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医学诊所申请条件及流程简化版
一、申请条件
人员资质:
至少1名执业医师,执业满5年。
至少1名注册护士。
医技科室需有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场所要求: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设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每室独立。
治疗室、处置室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观察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设备配置:
基本医疗设备、急救设备齐全。
配备与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资金与材料:
注册资金符合规定。
提交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医务人员资格证明、场地证明等在内的材料。
其他:
申请人年龄、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具有常住户口。
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申请流程
提出申请:向当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材料提交:递交完整的申请材料,等待审核。
审核与批准:卫生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发放《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筹建与登记:在3个月内完成筹建,并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后续手续:前往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请注意,以上信息为简化版,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