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等级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依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 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定的基础上,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等级。
【纳税信用等级分为A、B、M、C、D五级】
A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
B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
M级:新设立企业或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提醒: 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
C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
D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
【纳税等级评定周期】
纳税信用等级两个纳税年度评定一次,采用申报评定和审核评定相结合的办法。A级纳税信用等级实行申报评定制,B、M、C、D级纳税信用等级实行审核评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