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神必有报应 神借使徒保罗,在罗马十二章十九节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如果有神,这位神一定公正,有赏也有罚。作恶应得恶的报应;作善应得善的报应。反过来说,如果因果报应果是存在的话,即可证明必有一位具有超然智慧,超然能力者,管理这个因果。我们看不见神,但看祂所施的报应分明,亦足证明有神之存在了。这类的事,不胜枚举,现在讲几个实例给诸位参考一下: 有位传道人目击的故事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乌克兰的京城加尔可夫,有两个激烈之无神派,当众宣布无神以后,一位向天开枪说,神!我用枪打你,若是有神,你可立刻报应我,叫我即刻死去!”说毕连开两枪,另一个宣传员说,“若果有神,我愿成为废人,终身不能行走!我一天仍能走路,就是证明没有神!”二人演讲完毕,赶赴车站,又往另一城市宣传。不冀侧面一辆汽车急驶而过,二人正兴高采烈,不按路线行走,一时促不及避,一人立被撞伤,另外一人将他送入医院,业已气绝身死。料理尸身之后,赶上火车,车已开动,冒险往上一跳,不冀车行太速,抓持不着,滑跌车下,车轮辗过两腿,立将两腿折断,昏倒地下,以后真的成为残废人了。两位宣传员的结局,证明真神实在不可毁谩。 再说一件张之江先生家乡的故事。张家村上有位老者,年终三十晚,从城内收了账款,骑着小驴,快快乐乐的要回家过年;路上忽然看见一个青年,在树下上吊自杀。老者见而怜之,急忙把他解开,问他为什么上吊?青年回答说,“我欠人三十块钱,债主催逼无法应付,我想不如一死了事。”老者看其情节实在可怜,为三十块钱赔上一条性命,实不值得,何能见死不救呢?于是忙从驴上解开背囊,取出三十块钱,交与青年说,“这三十块钱是给你还债的”;又取三十块钱给他说,“这是给你来年作本钱的。你年纪尚轻,希望很大,快去还了人家的债,明年作个小生意,切切不要寻死。”但那青年看见老者背囊甚为沉重,知其还有许多银钱,因此贪心发动,当其四望无人之际,顿起恶念。于是正当老者将余款包入背囊之时,偷偷拾起一块石头,对准老者的头顶,用力一击,老者即刻晕倒在地,青年便将所有银元,全部盗去。 过了几个钟点,老者醒来,不知为何睡在这里,只是觉得头痛,用手一摸,皆是鲜血。后来精神略为清楚,方才想起如何救人,如何忽然被人一击,不省人事,心里想道:“这个小子,我救他命,他反将我打死,真是忘恩负义。这人必遭天谴。”他将衣服撕破一块,将头包起,慢慢走回家去。在家养息三个多月才好。 一天老者又进城里办货,看见一间新开茶楼。因为好奇之心,进去喝茶。坐下之后,看见账桌旁边坐了一位年轻老板,面孔好象打伤他的青年人,越看越象,但不敢认。即招茶房谈问:“这个茶楼是什么时候开的?”茶房说,“才开二个月”。老者又问道:“你们老板是谁呀?”茶房说,“就是坐在账桌上那位。听说我们的小老板,原来是个穷小子,去年三十晚欠人钱无法还。后来得了一笔横财,他就开起茶楼来了,生意还不坏。”老者再看那位小老板,真是他所搭救的青年。若去找他讲理,没有证据;若不找他,这个冤枉,那里去申诉呢?这种没良心的人,反倒发财,心里越想越气,便用手掌拍桌对天叹息说,“没有神,没有报应!”连拍连说,“没有神!没有报应!” 不久满天忽然黑暗,乌云四起,下起雨来,雷电交加,霹雳一声,竟将小老板打死在地。大家吓的乱跑,那老者立时站起当众说明:“你们不要怕!这事与你们没有关系,是天上的神施行报应!报应那没良心的人。”遂当众说明他如何救了这小老板的性命,而他竟恩将仇报,发不义之财,开茶楼等等故事,大家方才安定下来,颂赞神的公义。转眼天也晴了。 惟神知人一切所行。你作坏事,以为无人知道,其实神是样样知道;你瞒得了人,瞒不了神。神是无所不在,无所不知;当你作坏事时,神就在你旁边,你看不见祂,祂却看得见你。你心想要作的坏事,祂也知道。祂要照着各人所行的报应各人!人因未见立时报应,便说没有神,没有报应。 亚萨心怀不平 圣经记著有个义人亚萨,他曾向神发怨言道:“我见恶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怀不平。他们死的时候,没有疼痛;他们的力气,却也壮实。他们不象别人受苦,也不象别人遭灾。……他们的口亵渎上天,他们的舌毁谤全地。……他们既是常享安逸,财宝便加增。我实在徒然洁净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无辜;因我终日遭灾难,每早晨受惩治。……我思索怎能明白这事,眼看实系为难。”但是等他进到神的圣所,思想恶人的结局,他便改口对神说,“你实在把他们安在滑地,使他们掉在沉沦之中。他们转眼之间,成了何等的荒凉;他们被惊恐灭尽了。……但神是我心里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远。”(诗七三18~19、26) 神有时不立刻报应,因祂盼望那人悔改,若是一而再,再而三的不肯悔改,神便加以刑罚。我们看到作恶的人,反而发财升官,诸事顺利;一般好人,反不如他,心中就甚不平。但事情要看结局。好比两个商人,各向银行借一万元去作生意。某甲为人正直,省吃俭用,刻苦经营;某乙大吃大喝,狂嫖滥赌。在这一个时期,大家非议某甲为人正直,生活反苦;某乙犯罪,反倒阔绰,真是没有天理。但是到了年终结账的时候,某甲将所借的一万元连本带利还给银行,自己还余几万,一家平安过年。某乙却把一万元,吃喝用尽,不但利钱缴不出,连本也花光了。银行将他交给官府,官府把他下在牢里。这时候你便知道他的结局与报应了。世人将来被定罪,光景也是如此。 现在说一件迟缓的报应。一天叨雷博士走到乡间,见一农人手拿一根大钉,正对钉子仔细察看:博士走到农夫面前,问他说,“你为什么看这钉子?”农夫说,“这钉子是我从这死人脑骨中拔出来的”。说时便把坟中的骷髅指给他看。博士心里想了一想:明明是一件谋杀案呀!便向农人将钉子要来,包在自己手巾包裹。然后详细打听这坟是那一家的?是什么人的?住在何处?一一记下。博士按照地名门牌访问,到了那家门口打门,有一个白发老太婆出来开门,他便进去与她详谈,问她丈夫何时死去?得何病死的?埋在何处?她回答说,“是三十五年前饮酒醉死的,埋在某村某地。”正是博士所到之地。博士变脸说,“你的丈夫不是饮酒醉死的,乃是你害死的。”妇人大吃一惊,不肯承认。博士遂把手巾包的钉子拿出,给她一看。她脸立刻变白变青。因此承认她在三十五年之前,曾与一个男子相好,因而在夜间用酒将其亲夫灌醉,当他睡觉之后,用了一根大钉,从太阳穴钉入脑中,丈夫立刻毕命。博士遂将此事报官,官府将她处死。这里的报应,是在三十五年之后方才实现。 我再说一个死后的报应。约在四五十年之前,有个老人,名叫柏杜,他死在美国俄亥俄州,北明顿城里,死的那年是八十二岁。他一生侮慢神,也不承认有神,更是藐视圣经,说圣经是捏造的。在他未死之前,先为自己建成一墓,墓上盖了一座纪念碑,碑上为自己塑了一个铜象,手中拿着一张纸,纸上写着说,“人类任意行动”。左脚之下有一本书,意思就是圣经。高举人类任意而行,践踏圣经。在他未死之前,曾说,“若是有神,或者圣经是真的,愿我的墓给蛇来居住。”他想一定没有神,所以不致有蛇住在他的墓里。当他死后,有人把他棺木放进墓穴的时候,看见有条大蛇伏在他的墓里。他们杀死那蛇,把它丢去。过不多时,又有四条蛇伏在墓里。看守那墓的人,在那里杀了很多的蛇,蛇却越杀越多。前几时,有个基督徒听见这事,不能相信,起身要到那里看个究竟。到了那城,就问一个老人,问他知道不知道那个墓在什么地方。老人答说,“你们莫非是来看蛇墓么?有!那墓离开这里只有几十里路,很容易找。”那基督徒就和他的朋友到了那地,他们看见铜象,就用摄影机拍下照片,看那地上,却有六条大 蛇。杀死了一条,又拍了一个照片。守墓的人告诉他说,早上他刚杀死四条,有时一天即杀死二十条之多,但是越杀却越多起来。在那里别的墓旁都没有蛇。守墓的人又说,“真是神差遣蛇到这墓里来”。那些蛇有青色的,有黑色的。凡住在那地的人,都知这故事是真的。凡看见这个事实的人,少有敢说没有神,或说圣经不是真的。这是柏杜自己指定的报应,因为他说,“若是有神,愿我坟墓给蛇居住。”朋友,这样的报应还 不是总清算!那么什么是总清算呢?圣经上告诉我们说,“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就是]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二十12~15,二一8,二十10)这才是大结账,总清算呢!你目前所有的一切,算不得什么,不过吃用快乐几十年而已。你在神的审判台前,能够站立得住,才算真有福气呢!那时神要刑罚一切罪人。神在今天有报应,不过显明祂是实行公义审判的主;今日的报应,无非是表示将来的审判,也证明有实行报应的“神”。“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罗一18)你如有罪,请你快快悔改,接受耶稣作救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