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不良资产市场是金融市场的关键和独特部分。
在市场中,主要的不良资产初始转让者是银行业的金融机构,而购买方则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其他投资者,其中前三类被称为“持牌机构”。
交易环节方面,市场可以划分为“一级市场”(即银行业的初始转让)和“二级市场”(一级市场的收购者进行再次转让)。另外,根据单笔转让的户数,市场可以分为“批转”(即批量转让,涉及不少于3户)和“零售”两种类型。
根据《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号)、《关于加快金融企业批量不良资产处置的通知》(财金〔2016〕88号)以及《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便函〔2021〕26号)等相关规定,金融不良资产市场的特许业务牌照主要授予具备参与一级市场批量收购准入资格的机构。
金融牌照的种类
从性质和功能划分,主要包括三大类:
一是金融机构代码证,由人民银行根据《金融机构编码规范》制作发放,属于广义金融机构的“身份证明”,主要用于金融机构统计,并不涉及具体业务许可。
二是金融业务许可证,包括原银保监会(金融监管总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和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属于对狭义金融机构的“通用业务许可”。
三是金融业务特许证,主要是对类金融机构的“特别业务许可”,如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外币汇兑业务许可、批量收购金融不良资产许可、融资担保业务许可、典当业务许可等,分别由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原银保监会(金融监管总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颁证或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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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此类牌照仅发放给5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以及59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AMC),统称为持牌机构。
这些持牌机构在一级市场的准入资格受到区域性限制,分为全国准入和本地准入(jinxian于注册地所在省份)。
此外,根据所转让贷款的性质,可将转让分为对公批转(即企业贷款)和个贷批转(即个人贷款)。
中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包括中信金融资产(原华融资产)、长城资产、东方资产、信达资产和银河资产。
其中,华融、长城、信达、和东方四大AMC成立于1999年,是中国金融不良资产市场的先驱;银河资产则在2020年获批开业。
这些AMC作为金融央企,受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直接监管,持有《金融机构代码证》和《金融许可证》,拥有进入金融不良资产市场的全部准入许可,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金融不良资产的批量收购业务。
中国的金融投资公司(AIC)包括工银投资、农银投资、中银投资、建信投资和交银投资。这些公司分别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于2017年成立,主要服务于母体行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
这些公司持有《金融许可证》,可以以“债转股”为目的,在全国范围内批量收购对公金融债权。
在中国境内,共有59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AMC),这些公司分布在全国的31个省级行政区。大多数的地方AMC是在2013年之后成立的。
在广东省、山东省、浙江省、福建省和辽宁省这五个省份中,每个省都成立了三家地方AMC,这主要得益于这些省份各自具有重要的经济城市,如深圳、青岛、宁波、厦门和大连等计划单列市。
#深度好文计划#而在河北省、吉林省、陕西省、云南省、贵州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这八个省份中,每个省只拥有一家地方AMC。其余的省份则各有两家地方AMC。
地方AMC被归类为“类金融机构”,它们由地方政府的金融办公室进行监管,但并没有《金融机构代码证》和《金融许可证》。
然而,经过原银保监会(现已更名为金融监管总局)的特别许可后,这些地方AMC可以参与本省对公和全国个人贷款一级市场的批量收购活动。因此,地方AMC在中国金融不良资产市场中扮演着“地方军”的角色。
除了地方AMC之外,还有其他投资者参与到金融不良资产的投资中,这些投资者被称为“非持牌机构”。这些非持牌机构主要以民营投资机构为主,也包括一些国有或外资机构。
它们主要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可以从前三类持牌机构手中批发和零售不良资产。因此,这些非持牌机构在中国金融不良资产市场中被视为“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