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为了获得商标权,申请人必须填写相关法规中规定的表格并将其提交给JPO。
2.公开未经审查申请
JPO收到申请后,将在官方公报中公开未经审查的申请内容。
3.形式审查
提交给JPO的申请文件将被检查是否符合必要的程序和形式要求。如果缺少必要的文件或没有填写必要的部分,申请人将被要求进行更正。
4.实质审查
将审查申请是否符合实质性要求,以下商标将被视为不符合实质性要求而被拒绝:
(1)无法使消费者将申请人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方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的商标;
(2)出于公共利益或保护私人利益而不可注册的商标。
5.通知驳回理由
凡有申请不符合实质性要求,JPO将向申请人发送阐明驳回理由的通知。
6.书面意见/修订
申请人可以提交针对JPO通知中驳回理由的书面意见,或提交可使驳回理由失效的修订。
7.核准注册
如果JPOzui终判定没有任何驳回的理由,将准予商标注册。
8.驳回
如果书面意见和修订不能消除驳回理由,并且如果审查员判断商标不能注册,将作出驳回决定。
9.请求复审
如果对审查员的驳回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对驳回决定提出复审。
10.复审审查(针对驳回决定)
复审委员会3-5名成员组成合议小组。 在审查过程中,如果认定驳回的理由被排除,则授予商标注册;如果驳回的理由继续存在,则继续执行不予注册的决定。
11.注册(支付注册费)
支付注册费用后,商标注册,商标权开始生效。
12.公告
对于已经注册并开始生效的商标权,JPO将在商标公报上予以公告。
13.异议
任何人均可就商标注册决定向JPO局长提出异议。
14.请求无效/撤销复审
商标注册后,任何人均可提起复审要求宣告商标无效;商标注册后3年或更久的时间没有使用,可被撤销。
15.复审审查(针对无效/撤销商标)
复审委员会3-5名成员组成合议小组。
如果合议小组认为注册的商标不存在瑕疵,则维持商标注册;如果合议小组认为商标存在瑕疵,则作出决定撤销该商标。
如果权利人无法提供使用商标证明,合议小组将会作出撤销决定,该商标权被撤销。
16.知识产权高等法院
申请人对JPO驳回申请的复审决定不满,以及利害关系方对JPO无效或维持权利的复审决定不服时,可以向知识产权高等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