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工作要求,加快构建信息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创新产品应用推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市信息技术创新服务资源池和创新产品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1)信息技术创新服务资源池
重点面向信息技术产品软硬件供应商、服务机构。申报单位相关信息技术产品基于通过安全可靠测评的中央处理器(CPU)、操作系统、集中式数据库,开展软硬件开发和适配优化。具体要求如下:
1.终端供应商(企业):包含服务器、计算机终端(台式机、一体机、工作站、笔记本等)、外设(打印机、扫描仪、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高拍仪等)、网络设备(交换机、路由器、负载均衡等)、存储(存储备份一体机、磁盘阵列等)、机具等设备。
2.核心部件提供商:为整机厂商提供固件(BIOS)、BMC、桥片、网络芯片、存储芯片、主板、内存、显卡、声卡、网卡、硬盘等。
3.软件供应商(企业):包含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浏览器、云计算平台等基础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和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包含综合办公系统、经营管理系统、生产运营系统等。
4.服务机构:围绕信息技术产品,提供产品展示体验、产品适配测试、应用迁移升级、系统仿真验证、技术使用培训、技术交流指导、运维服务保障、人才教育培训等服务的相关机构。
(2)信息技术创新产品
信息技术创新产品(解决方案)主要指基于通过安全可靠测评的中央处理器(CPU)、操作系统、集中式数据库开发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或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整机、终端、核心部件、行业应用软件、信息系统及相关解决方案等。
二、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本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
2.申报主体具有较强的本地化生产、服务和市场开拓能力,具有较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拥有一定数量且已实施完成的应用实践案例或客户。
3.申报主体积极布局和参与信息技术产品研发和服务提升,单位整体财务状况良好。
4.申报创新产品的,产品相关知识产权应在本市范围内。
三、申报流程
1.各申报主体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其中,信息技术创新服务资源池(附件1),择一方向选择填报;信息技术创新产品(附件2),每个申报主体择优选取最多不超过5项产品;同一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资源池和创新产品。
2.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函,汇总填写《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3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连同电子材料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的评审。对列入资源池的单位和产品,积极推荐各有关部门在政策服务、采购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四、工作要求
1.申报单位所提供的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请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应保存完整以备查。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2.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积极发动,组织相关企业和单位申报。
了解更多可以致电咨询;
常理企业服务旨在为客户创造价值,提供品质服务,请您放心。十年+经验咨询老师,全程跟进,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