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是一项相对简单的业务,但是如果办理不当,致使不能及时续展完成,也可能会最终导致丧失商标权。
1.确定续展区间
《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因此商标续展要在期满前12个月至期满后6个月内提交申请,提前和滞后都不能办理成功。
2.确定商标是否需要变更
商标需要续展之时,至少已经是该商标提交申请的十年之后了。因此,商标申请人的注册名称(如公司名)、地址等很大可能已经变更(以执照等为准),此时若进行商标续展是不能办理成功的,应当先进行商标信息的变更。当然变更和续展可以同时提交。
3.谨慎处理商标续展
此外还有一些程序上细节性的问题,也需要谨慎处理。在实践中,我见过太多因操作不当,处理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商标续展失败,超过续展期限以至于丧失商标权的情况。多数是申请人对商标期限的不了解、不重视、无人监控,还有申请人不了解办理流程却自行办理的,等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