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材料: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增设演出经纪机构经营业务。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依法登记的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向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和从事的艺术类型;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五)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前款第四项所称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下列文件之一:
(一)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
(二)职称证书;
(三)其他有效证明。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流程
向文化局提出申请,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窗口查验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若不符合要求、退回补正材料: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后,窗口正式受理
审核申请材料;
材料不合格,退回,重新提出申请:
材料合格,批准決定,颁发证件。
什么企业需要申办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经纪公司、直播平台、演出机构、演出团体、个体演员(想自己办演出获得收入)
哪些业务需要办理?
1. 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
2. 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
3. 以其他盈利方式组织演出的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的;
办理条件有哪些?
1. 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演出经纪;
2.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
3.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被吊销过《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记录;
4. 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5. 有与业务相适应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