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成立的香港公司在其第一个财政年度结束后需要进行审计。根据香港《公司条例》和《税务条例》的规定,所有在香港注册的公司,无论其规模大小或业务类型,都需要进行年度审计并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下是相关要求:
1. 财政年度:公司的第一个财政年度可以是最长不超过18个月的期间。此后,财政年度通常为每年12个月。
2. 审计要求:在财政年度结束后,公司必须委任持牌审计师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师将审核公司的账目,并出具审计报告。
3. 递交税务申报表:公司需要在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向香港税务局递交税务申报表,同时附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4. 年度申报:公司还需在每年的周年申报日期前向香港公司注册处递交年度申报表。
虽然刚成立的公司在第一年可能没有实际的业务活动或收入,但仍需遵循上述规定进行审计和报税。因此,建议公司在成立之初就建立健全的财务记录,以便日后能够顺利完成审计和税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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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有成立1-6年香港公司转让,无开户无变更无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