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工业管道(以下简称管道):
(一)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下同)的;
(二)公称直径(注1)大于50mm的;
(三)输送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
工业管道范围如下:
(一)管道元件,包括管道组成件(注2)和管道支承件(注3);
(二)管道元件间的连接接头、管道与设备或者装置连接的第一道连接头(焊缝、法兰、密封件及紧固件等)、管道与非受压元件的连接接头;
(三)管道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阻火器、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
注1:公称直径即公称通径、公称尺寸,代号一般用DN表示。
注2:管道组成件,用于连接或者装配成承载压力且密闭的管道系统的元件,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密封件、紧固件、阀门、安全保护装置以及诸如膨胀节、挠性接头、耐压软管、过滤器(如Y型、T型等)、管路中的节流装置(如孔板)和分离器等。
注3:管道支承件,包括吊杆、弹簧支吊架、斜拉杆、平衡锤、松紧螺栓、支撑杆、链条、导轨、鞍座、底座、滚柱、托座、滑动支座、吊耳、管吊、卡环、管夹、U形夹和夹板等。
工业压力管道按照设计压力、设计温度、介质毒性程度、腐蚀性和火灾危险性划分为GC1、GC2、GCD三个等级。